【导语】:2021年咸宁市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现场审核时间调整:8月18日-20日审核第一批、第二批学生入学条件。8月23日-26日审核第三批学生入学条件,同时启动分流工作。详见正文。
2021年咸宁市城区小学+初中各批次新生入学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一、8月18日-19日
错过网上登记的请就近前往咸宁实验外校玉泉校区或咸宁市第六小学,找招生入学临时办公室进行现场补录,并于8月27日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8月18日-20日
审核第一批、第二批学生入学条件。
附:第一批 市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政策
第1类: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在学校片区范围,且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不含商铺、门面、车库等)在学校片区范围。
第2类: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范围,但监护人家庭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不含商铺、门面、车库等)在学校片区范围。
第3类:烈士、英模子女,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咸宁市高新区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高管子女,引进人才子女。
第二批 市城区外来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政策
第1类: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居住地(以《居住证》所登记的居住地为准,且在2020年8月31日前实际入住,下同)和务工地都在学校片区。
第2类: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但居住地和务工地不一致。
三、8月23日-26日
审核第三批学生入学条件,同时启动分流工作。
附:第三批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下列人员子女,由片区学校按照学位情况安置,片区学校无法安置的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若市城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第1类:在咸宁市城区有新购置的房产,入住时间未满一年(或未实际入住)。
第2类:没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但务工地和暂居地在片区。
第3类:没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但暂居地在片区,务工地不在片区。
第4类:没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暂居时间或务工时间在2020年8月31日以后。
四、8月30日-31日
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转学插班和不及龄学生入学。
特别提醒
在网上登记平台故意错填瞒报和提供虚假入学信息者,只能于8月30日-31日期间,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市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学上”但不可“选学上”。
现场审核安排
考虑到疫情防控等因素,今年实行错峰审核的形式。各学校根据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具体细则开展审核工作。要提前发出公告,通知家长在指定时间领取入场号码牌,号码牌上需注明进校审核的具体时间。
每个审核点应按照50人/天的标准设立,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多个审核点。 每组家庭原则上只安排1名家长进校审核,特殊情况请咨询学校工作人员。家长入校审核应携带报名登记表、入学相关资料,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佩戴口罩,测温,保持一米距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咸宁上学】可获咸宁城区中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及入口、入学条件及所需材料、学区划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