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黄石小学+初中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包括教辅材料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同时按属地原则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详见正文。
黄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收费标准
项目 类别 | 公办中小学 | 民办中小学 | |
服务性 收费 | 伙食费 | 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据实收取。 | 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同时按属地原则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参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
代收费 | 教科书费 | 免 | |
教辅 材料费 | 3年级≤ 70元/生·学期 4年级≤ 71元/生·学期 5年级≤ 72元/生·学期 6年级≤ 59元/生·学期 7年级≤ 125元/生·学期 8年级≤ 136元/生·学期 9年级≤ 100元/生·学期 学生自愿申请,学校无偿代购,据实结算。 严禁组织小学1、2年级学生集体征订教辅资料。 | ||
中考 考试费 | 90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中考和实践操作。 (仅向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收取。) | ||
基本医疗保险费 | 320元/生·年 |
补充说明:
1.本标准依据鄂价费〔2009〕247号、鄂价费规〔2011〕114号、鄂价费规〔2013〕215号、鄂价费〔2014〕95号、鄂政办发〔2016〕14号、鄂价费〔2017〕5号和黄医保发〔2021〕14号制订。教科书及教辅材料依据鄂教幼高办函〔2021〕9号、黄教基〔2021〕22号核定。
2.伙食费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学生进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食堂营利和结余部分必须全部退还给学生。
3.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可以集中预收,按学期或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4.学校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学校和老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不得强制学生订购学生营养奶。小学生在校托管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
5.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按规定公示而未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应和学校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一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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