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6月14日至6月15日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29日,详见正文。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29日。
2.报名链接:https://jdcjcwx.jtzyzg.org.cn/JDCJCWX/LEAP/jdcjcwx/html/signUpSelectExamRoom.html
3.报名准备:提前完成身份、学历核验及认证,并在“个人中心”完善“考试报名信息”
一、考试科目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分为维修士、工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机电维修技术、整形技术、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等3个专业。报名整形技术专业的考生,可选择钣金维修技术或涂漆维修技术中的一个专业报考。
二、考试时间
2025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日期为6月14日至6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
三、报考条件及成绩管理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香港、澳门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规定执行。
(四)允许外籍人员参加考试的省(市),外籍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外籍人员有效护照、签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认证、工作年限证明(境外从业经历视同国内从业经历),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在本省(市)内有效。
(五)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资格审核
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全面实行报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须知、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
(一)坚持减证便民。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原则上不再组织现场审核。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二)加强考后核查。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考后核查在成绩公布20天内完成,并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https://www.jtzyzg.org.cn)反馈核查情况。各考区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承诺情况进行抽查的比例不少于10%,抽查工作原则上采取查阅网上报名材料的方式,系统无法在线核验的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复核。
(三)接受社会监督。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应建立畅通的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有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四)处理不实承诺。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1号)、《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将失信行为记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五、考务工作安排
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2025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2)发布本省考试公告,扎实做好考试工作(公告等模板在交通职业资格网“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系统”下载)。
(一)4月1日至29日,考生通过交通职业资格网登录“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完成考试报名,5月6日,完成考试缴费。
(二)6月10日前完成考点设置、考场编排、考务人员培训、实操考试系统安装调试。
(三)6月14日至15日,组织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
(四)6月20日前,将答题卡袋(内含答题卡、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单)和实操考试成绩光盘,通过机要方式或专人运送至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指定地点。
六、考试大纲
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考生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系统”下载。
七、考务费收缴
财政部已于2024年12月31日撤销我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要求我中心通过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各有关单位通过银行将考务费直接缴入中央财政。今后,考务费缴款方式改为直接缴库,各有关单位在缴款前提供缴款银行账户名称、非税收入项目名称和缴款金额等相关信息,我中心据此开具相应“电子缴款书(通知)”,各有关单位持“电子缴款书(通知)”至银行直接将考务费缴入中央财政,缴款成功后中心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如遇困难或问题,请与我中心财审处陈玘奇同志联系,电话:010-6529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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