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春季武汉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来了,第一批次为4月17日上午8:30至4月30日下午17:00。
2026春季武汉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条件标准
受理范围
(一)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武汉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前提是所在高校在网报前已经省教育厅同意开通确认点);
(四)驻武汉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武汉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五)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六)应当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七)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八)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查询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2026武汉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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