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6武汉青山国投集团市场化选聘及社会招聘15人,报名时间2026年4月23日24:00截止,本科起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化用工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武汉市青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青山国投集团”)拟通过市场化选聘与社会招聘补充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与招聘计划
岗位具体分布如下:
选聘与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禁止性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不良从业记录的;
5.其他不宜招聘为国企人员的情形。
(三)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参与市场化选聘的人员,除满足前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把建设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作为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感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有开阔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恪守职业道德,重视家风家教,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谨慎用权,公私分明,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选聘与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资格初审
本次市场化选聘与社会招聘在“美丽青山”微信公众号、前程无忧网站、“青山国投集团”OA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岗位信息。结合报名情况,同步开展资格初审,各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通过主客观考题测试应聘者从事专业及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包含PPT演讲与考官提问两个环节。应聘者围绕个人基本情况、岗位认知、既往工作业绩、自身核心优势、拟任岗位工作目标、业务发展规划及精进管理举措等方面进行系统陈述。考官围绕应聘者的履历背景、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思维、工作规划可行性及未来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针对性提问,应聘者现场作答。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
依据综合测试成绩,经集团充分酝酿,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选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四)组织考察与体检
对考察人员开展背景调查,主要核实应聘者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廉洁从业和社会信用信息等情况。对考察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讨论决定
综合考虑考察对象的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决定拟聘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空缺。
(六)公示与任职
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限内提交录用手续所需材料,并如期至公司报到。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未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若出现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情形,且后续候选人在综合评审中被认定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则可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4日起至2026年4月23日24: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关注“青山国投集团”或“美丽青山”微信公众号下载《应聘报名表》(附件3),据实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包含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身份证件、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能力和业绩证明材料、荣誉获奖证书等,详见附件4报名材料清单),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535908193@qq.com。
(三)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需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并填报《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资格。因信息不完整或采用其他报名方式报名的均视为无效。
(四)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信畅通。
(五)咨询电话:027-86888757。举报电话:027-86866522,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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