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1、单位正常参保的在职职工;
2、无养老社发信息的退休(职)人员。(有养老社发信息的的退休人员不需要进行养老金申报。)
二、年度工资核定标准:
1、在职职工的工资必须据实申报(不需要进行“保底、拦头”处理,即实际发生的工资是多少就申报多少,没有发工资的可以零工资申报);
2、无养老社发信息的退休(职)人员,养老金的核定范围严格按武劳社[2004]53号文执行,养老金以上年度12月份的基数进行确定。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年度工资申报目前只能通过网申模块下载申报人员名册进行申报,不能直接通过网申模块输录。
2、参保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在数据提交后,要求导出并打印职工名册和汇总表,于提交的次日才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数据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次日将网申数据反馈给参保单位。
四、在这次网上工资申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先数据清理后工资申报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人员没有清理完毕,不进行工资核定,清理后再进行工资申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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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