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申请补领需提供哪些证件
结(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持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寸结婚登记照片及原婚姻登记机关档案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领手续。(当事人一方前来补领的可给当事人补发持证人为本人的婚姻证件)
承诺时限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联系方式
湖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
地址:武汉市卓刀泉南路特1号
电话:027-87582092
外地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
——武汉离婚办理须知——
武汉离婚登记地点 | 武汉离婚登记条件及办理程序 | 离婚协议书内容及填写注意事项 |
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 离婚登记不予办理情况 | 夫妻离婚财产申报制度 |
办理离婚注意事项 | 法律如何规定孩子抚养权 | 离婚损害赔偿常见问题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