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是需要通过审查的,具体办理指南武汉本地宝小编告诉你!
权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四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审批 流程 受理→审核→批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审批条件
1、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正式提出申请;
2、项目名称及其建设地点明确,项目评价等级确定;
3、需要审查的资料齐全且其真实性、代表性符合评价等级要求。
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气象资料审查申请书;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中使用的气象资料;
3、提交《气象环境资料认证书》。
颁发证件名称
及法律效力 《气象资料核准书》;
有效期为永久。
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市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西路柏环一路;
联系电话:027-6577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