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单独二孩政策是在2014年3月27日正式实施的,那么对于该政策之前已怀上的孩子,是否违反了计生政策呢?
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3月27日落地,那么在之前怀上或者已生二胎了。那么,这是否违反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呢?
回答:
如果是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中央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现行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现行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生育间隔:湖北省已取消二胎生育间隔期。
独生子女家庭:
对于那些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如今又萌生二胎之心的夫妇来说,《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会被注销。自批准再生育下月起,他们将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但已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独生子女家庭在休产假、独生子女奖励费、以及医药费等方面有优惠待遇。
——武汉单独二孩生育政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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