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ETC缴费遇到的问题会比较多,用户可以在在服务点、代收银行、客服网站凭用户账号、电子标签号、车牌号缴费,而有欠费的必须在15日之内补缴。
1.年费补缴
车主在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设立的所有服务点均可补缴2010年12月31日前年票费用。
2.预存费用
用户办理电子标签安装手续时,路桥收费管理中心为用户建立路桥隧通行费缴存账户,并设置账户密码。用户可在服务点、代收银行、客服网站凭用户账号、电子标签号、车牌号预存通行费。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按次缴纳通行费,也可选择按一年期限一次性缴纳通行费,即购买年优惠票。
3.通行费预存优惠
选择按次缴纳通行费的用户,在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指定账户中一次性预存通行费达到规定额度的,可实行通行费优惠。一次性预存通行费达到100次次费标准额度的,优惠通行费为次费标准的98%;一次性预存通行费达到200次次费标准额度的,优惠通行费为次费标准的95%。
4.年优惠票
年优惠票自购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选择购买年优惠票的机动车,其应当缴纳的通行费在年优惠票有效期内计费总额达到年优惠票标准额后,通行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不再加收通行费;有效期内计费总额未达到年优惠票标准额度的,余额可结转作为预存通行费继续使用,也可结转用于购买年优惠票继续使用。
5.通行费计费
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通行收费桥隧时,由安装在收费桥隧上方的电子收费系统自动记录通行信息,从用户车辆缴存账户中划扣通行费。 用户可以通过服务点、服务热线96512、客服网站www.whetc.org.cn等途径,查询机动车的通行信息和缴纳通行费的情况。 用户如对缴纳通行费的数额有异议的,选择按次缴纳通行费的,可以对3个月内的车辆缴费记录向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提出复查申请;选择购买年优惠票的,可以对年优惠票有效期内的车辆缴费记录向路桥收费管理中心提出复查申请。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用户。
6.通行费欠缴
安装电子标签的机动车发生欠费时,应当自欠缴之日起15日内补缴通行费。不按照规定缴纳通行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日处以欠缴费额5%、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并责令其限期补缴。
未安装电子标签的外籍机动车通行收费桥隧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欠缴之日起7日内到路桥收费管理中心设立的通行费征收服务站、安装服务点或者代收单位设立的收费站点补缴通行费。外籍机动车通过服务管理站或代收站时应接受查验,根据系统记录的通行信息缴纳通行费。外籍机动车也可选择安装电子标签,预存通行费或购买年优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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