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自2014年9月15日起,武汉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新证办理、新证换领的流程与旧证办理时一致。
1、在香港、澳门有定居亲属的;
2、或在香港、澳门有因私应聘、就业、就学、培训亲属的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
解释说明:
亲属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注意:手写请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2、数码相片及湖北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经过受理机关培训的照相点进行数码照相(
3、本市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发、补发期间,可提供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领表-----照相-----填表-----预审-----取号----- 提交申请-----领取回执-----缴费-----邮寄(自选)-----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地点
1、武汉出入境管理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C区)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六9:00—16:00,
2、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蔡甸、新洲、东西湖、洪山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江岸、江汉、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江夏、黄陂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4、武汉市常住户口居民和非武汉市常住户口的湖北省常住户口居民可就近在上述所有的办证窗口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长航、民航、铁路的员工须到各自系统的公安分局办理,长航、民航、铁路公安分局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