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2条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武汉男职工陪产假天数: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其配偶生育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武汉男职工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津贴天数。
武汉男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男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男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据实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金额与应缴费金额产生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津贴申领指南和计发标准,下载报销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