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同城迁入中,新城区迁入到开发区的办理指南是这样的,办理材料和办理条件以及,办理地点都有了,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1、新城区(含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其中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的户籍人员;
2、申请人在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有自有产权房屋;
3、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办理时限: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有产权房屋的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址:
办理机构名称: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
办理机构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
办理机构电话:027-85395115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网上申请落户武汉,落户申请表+各类证明模板,学历/买房/积分等落户详细攻略和热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