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有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并按规定具有视同缴费年限;
2、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被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通知书》;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登记照3张;
3、本人人事档案;
4、《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
5、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三、办理机构: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处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运行流程:受理→审查→确认→送达(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咨询方式电话: 83919035、83919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