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申请流程如下。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人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申请;
2、社区(村)、街道(乡镇) 10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并完成初审;
3、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完成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后,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线下申报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请)
武汉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以及其他灵活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九类就业困难人员包含
(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武汉社保补贴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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