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担任法人。初创组织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及以上,申报补贴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详见正文。
武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怎么申请?(附流程)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受理申请、审核及公示、资金拨付等工作,由初创组织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1.申请时限。
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在初创组织法人毕业五年内提出申请。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应在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审核及公示。
区人社部门受理申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3.资金拨付。
区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门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对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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