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武汉户籍公民: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武汉户籍公民: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登记表》 (必须)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业务主体人照片(必须)
办理流程
1、公民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进行“二代证”人像采集;
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3、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在申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湖北省居民身份证发放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交通不便、偏远地区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身份证邮寄业务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址投递。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