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总公司),各参保单位、市基金结算中心、东湖分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武汉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6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9759元,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7452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839元。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1998]66号)及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鄂养保[2006]4号)精神,2006年底以前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年记帐利率为2.52%,2007年度个人帐户当年划入金额采用月积数法,记帐利率也统一为2.52%。
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有关规定,确定2006年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帐利率为1.98%(上年结存)和0.72%(当年结存)。
请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使用上述数据。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