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汉 权 威 资 讯 宝 库
武汉站    深圳   北京   广州   上海   东莞  设本站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武汉本地宝 > 武汉社保 > 社保问答
就业再就业政策问答

就业登记的对象和范围有那些?
答:(一)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或雇主聘用,或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1个月以上,或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社会劳动、月收入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均属实现就业,都应该参加就业登记。

(二)我市区域内已实现就业的下列人员,应当办理就业登记,并核发《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
1、被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劳动者;
3、从事个体经营人员、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就业证》和《失业证》的发放范围?
答:凡是有就业经历的劳动者包括就业转失业人员都要进行就业登记,核发《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
在法定劳动年龄,没有就业经历的新成长的劳动力,应当进行失业登记,申领《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

《就业证》有什么作用?

答:《就业证》是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求职登记、就业再就业、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办理退休手续、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有效证件。《就业证》记载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经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记录、接受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内容。调动或转换工作时,凭《就业证》和有关规定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收回《就业证》。《就业证》由劳动者个人保存,使用从就业直至退休。

《就业证》和《失业证》怎样收费?
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劳动就业管理有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工本费每证5元。《湖北省城镇劳动者失业证》不收费。

 打印本文
相关信息
劳动争议仲裁政策问答
劳动工资政策问答
劳动合同政策问答
就业再就业政策问答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问答
武汉社保缴费比例如何计算的?
个人缴费程序

生育保险新办法实施
 
 
 热门信息
劳动争议仲裁政策问答
劳动工资政策问答
劳动合同政策问答
就业再就业政策问答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问答
武汉社保缴费比例如何计算的?
生育保险新办法实施
缴生育保险后何时享待遇
已缴满15年社保还要缴吗
生育保险新办法实施
 推荐信息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问答
就业再就业政策问答
劳动合同政策问答
劳动工资政策问答
劳动争议仲裁政策问答
个人能否放弃缴纳养老失业保险
进行工伤认定是属地管理还是经
在外地一单位出差时受工伤问题
关于核准工伤待遇问题
什么是生育保险基金?
 常用服务
  企业文化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法律顾问 | 意见建议
本地宝 BENDIBAO.COM 版权所有 2000-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