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本地人与港澳台同胞结婚登记与本地人结婚程序是不一样的,其中需要提供一些其他的办理材料,具体流程武汉本地宝小编告诉你。
办事说明:
1、本市一方常住户口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
2、原在本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在之间的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登记。
办理条件
所需材料
港澳台居民提供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流程
- 1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武汉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
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3
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 4
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 5
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 6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地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 30 —12 : 00,下午14 : 30 —17 : 30
周六:上午 9 : 00 —— 下午 4 : 00
办理收费
婚姻证书工本费9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