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退役的士兵安置问题武汉在各区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那么具体怎么办呢?
退役士兵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二、办理单位
各区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单 位 | 电 话 | 地 址 |
江岸区 | 82739259 | 六合路1号 |
江夏区 | 81819283 | 文化路35号 |
江汉区 | 83520001 | 复兴一村常腾街8号 |
蔡甸区 | 69841695 | 蔡甸大街223号 |
桥口区 | 83803913 | 集贤路特1号 |
黄陂区 | 61007935 | 前川百秀街183号 |
汉阳区 | 84620523 | 墨水湖北路170号 |
新洲区 | 89351364 | 齐安大道 |
武昌区 | 88938910 | 中山路312号 |
武汉开发区 | 84892955 | 东湖大道三角湖路88号 |
青山区 | 68865277 | 临江大道868号 |
东湖开发区 | 67880445 | 珞瑜路546号 |
洪山区 | 87387272 | 雄楚大街193号 |
东湖风景区 | 86779115 | 欢乐大道建材市场 |
东西湖区 | 83255085 | 东吴大道1045号 |
武汉化工区 | 86524860 | 杜家井特1号 |
汉南区 | 84852696 | 薇湖路400号 |
三、办理程序
1.报到。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
2.审查。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审查退役士兵档案及证明材料,确定退役士兵是否具备接收安置条件。
3.安置。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2、《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3、《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
4、国务院、中央军委,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
五、办理时限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规定,每年度10月底前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其中,转业士官的安置时间及相关问题,根据省、市政府通知执行。
六、 投诉监督
湖北省民政厅安置处(湖北省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电话:027-5065702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
武汉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武汉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电话:027-85736083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