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电子钱包功能的使用及消费
(一)乘坐轨道交通时,持卡人需在入闸和出闸刷卡方能通行;乘坐一票制线路,持卡人上车刷卡即完成付费;乘坐分段收费线路,持卡人可使用乘务员的手持收费器或其他方式,在确定消费金额后进行刷卡即完成付费。
(二) 持卡人到小额消费商铺进行消费的,请在确定消费金额后进行刷卡即完成付费。
(三) 发卡单位仅提供电子储值服务,持“武汉通”消费所涉及的票价、费用以及优惠政策等,均由“武汉通”运营商决定。
(四) 享受特殊优惠时,持卡人应根据“武汉通”运营商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以备“武汉通”运营商查询。
(五) “武汉通”运营商为持卡人提供相应服务所涉及的服务质量等问题,由“武汉通”运营商负责。
(六) 当刷卡设备提示“余额不足”时,表示卡内的实际金额不足,持卡人须另行支付费用。
第七条 居住证的遗失补卡、故障卡换卡办理
(一)居住证遗失补卡按《武汉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办理。遗失卡电子钱包的余额因其不记名、不挂失,其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二)居住证表面污损(芯片电子钱包功能正常的)需要换证的按武汉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办理。在办理换证申请交回旧证前,请自行消费完卡内余额。
(三)居住证的故障卡换卡:武汉通客服中心负责居住证的坏卡故障卡的鉴别和受理坏卡换卡申请手续。
故障卡换卡规则:卡表面完好非人为故障卡,办理换卡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原故障卡回收,统一处理后交市公安局);超过质保期外的故障卡、卡片损坏导致的故障卡,办理换卡时收取工本费20元(原故障卡回收,统一处理后交市公安局)。
换卡流程:持卡人携带故障卡片至武汉通客服中心办理换卡手续,客服系统出具坏卡换卡转值申请业务小单,回执联交持卡人。一卡通公司按故障卡的原有信息统一制成新卡,20天后,持卡人持本人身份有效证件和换卡申请业务回执小单到武汉通客服中心办理领取新卡和故障卡电子钱包余额的转值业务。
(四)在办理故障卡换卡手续时,若武汉通表面印刻卡号模糊不清,无法通过卡号查询后台数据,则不能办理退换卡和转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