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武汉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新购买商品房的外地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武汉,本文将为您带来最新的武汉中心城区购房落户政策介绍,一起来一睹为快!
武汉中心城区(含两开发区)购买商品房落户政策
武汉调整购房落户条件。取消原购房落户业务中“首次交易商品房”以及购房面积、金额等条件限制。原“购买新城区商品房落户”和“购买中心城区商品房落户”两项业务合并调整为“自有产权住房落户”业务。
新规要求: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集体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办落户。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购买、租赁房屋登记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购房合同(应上传合同正文前6页及第二十六条所在的签章页,共7页)、全额发票及房屋权属凭证(必须)
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
6、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9个工作日。
六、办理方式
1、网上申办
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办。
2、现场申办
以下情形之一的,请到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现场申办:
(1)房屋为多个权利人的;
(2)申请人婚后购房且婚姻关系变化的。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买房落户】可获武汉买房落户网上办理入口/材料下载入口,查看办理条件流程及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