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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封存政策问答
2008-11-05 16:26【我要纠错】
转移、封存政策

1、职工工作发生变化,如何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当职工工作变动时,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账户下。
具体方法是:
  1、调出单位根据调入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的账号,填写《公积金转移凭证》送经办银行。
  2、调出单位经办银行收到《公积金转移凭证》,核对无误后办理转出手续。
  3、调入单位经办银行接收《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办理转入手续。
  4、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分别办理“变更清册”的记账手续。

2、单位或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单位合并、分立的; (3)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4)需进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

3、单位应为哪些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内部封存?
  职工在离休、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封存手续,被封存公积金账户及余额仍然保留在单位公积金账户内。

4、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或原单位破产、撤销、注销,暂无新的接收、就业单位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账户内的本息余额转到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内封存。
  单位经办人员应持职工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经办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集中封存手续,经办银行审核后签发《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由单位转交职工本人签收。封存满二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办理提取、销户。以后重新就业的,另行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按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其中年龄达男 50 周岁、女 45 周岁,可按本人要求不予封存,办理提取、销户。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 1000 元以下的,根据武资中发 [2005]15 号文规定,可以不封存直接提取其账户内的余额并销户。

5、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在何种情况下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6、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集中封存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可凭《住房公积金封存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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