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的。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时,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用配偶的公积金共同还贷可以吗?
答:可以的。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由未婚变为已婚时,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及其配偶需持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共同前往公积金中心申请变更贷款信息。贷款信息变更后,配偶可注册登录“武汉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办理委托扣划还贷业务。
住房公积金是按月缴存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组成。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月缴存额=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均工资,当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调整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武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买房】可获武汉最新购房政策(取消限购、首套房二套房最新标准、购房补助、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等),查看武汉首付比例/lpr下限/贷款及利率/契税标准/房查信息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