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办理户口须了解的事项有哪些?
1.出生登记:婴儿出生3个月内,其家人持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必须是本市家庭户口性质)、《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出生登记。
2.死亡登记:家属持已故人员的《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注销户口手续,同时撤销其居民身份证。
3.户口迁入:市内中心城区迁移的居民,持户口簿、房产证明,市外迁入的居民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有关迁入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入户手续。
4.户口迁出:迁出人持户口簿、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高校《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有关迁出材料(高校毕业生回原籍的,凭毕业证原件和学生集体户口登记底页),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开具《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