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
更多»根据计生相关政策,凡属合法夫妻,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办理条件
具体条件如下:
1.孩子出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
2.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3.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办理材料
2.户口本
3.结婚证
4.小孩出生证明
5.一家三口免冠登记合照 红底 三张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根据计生相关政策,凡属合法夫妻,符合《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可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