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在本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公民,居住登记时间满半年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符合缴纳社保、就学就读、就业创业、与本地户籍人员结婚等情形之一且时间超过半年的居民,办理居住登记后,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的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
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补(换)领、签注申请表》(受理机构领取或网上下载)(必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本人证件的正面和反面)(必须)
3、缴纳社保凭证(须能证明居住证申领之日起前6个月连续缴纳)
4、学生证或者连续就读证明(须能证明居住证申领之日起前6个月的连续就学就读情况)
5、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或注册时间超过自居住证申领之日起前6个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须能证明结婚时间超过半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配偶证件的正面和反面)
办理流程
1、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收到居住证申请材料后,经审查,材料齐全的,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补交的材料。
2、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作出不予发放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