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武汉市户籍:
1、年满十六周岁的武汉户籍公民: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武汉户籍公民: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儿童:儿童办理身份证没有年龄限制。只要儿童在派出所办理了户口,有了身份证号,就可以办理身份证了。
异地户籍:
1、湖北省内户籍人员:均可在武汉首次办证;
2、湖北省外户籍人员:2022年11月起,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等省(区、市)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我市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根据各省的推进力度,正在更新扩大,具体可咨询身份证办理点。
办理材料
武汉市户籍:
①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居民户口簿
②未满16周岁公民(儿童):
未满16周岁的公民首次办证,需要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携带以下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监护关系证明);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异地户籍:
1、湖北省内户籍人员:
①年满16周岁公民: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②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湖北省外户籍人员:
①年满16周岁公民:本人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②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注意:详细材料请以办理窗口规定为准。
办理流程
公民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并进行“二代证”人像采集,后续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即可。
具体流程为:
1、公民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表,申领身份证;
2、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并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的,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3、异地户籍申领的,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可确认申请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的,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发,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经核查仍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需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4、领取证件时,申请人需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到受理点代为领取的,代领人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和书面委托书,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湖北省居民身份证发放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交通不便、偏远地区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请办理身份证邮寄业务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址投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