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题为您带来武汉户口相关办事指南,容包括武汉户口迁入、迁出、变更、注销办理手续。还详细介绍了武汉高校毕业生落户、集体户口等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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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生落户可以网上办理了,一站式服务,快递拿证,积分落户政策也已正式落地。

我要查询 : 户口迁入户口迁出户口变更户口注销户口本补办户口其他事项

办理条件

大学毕业生落户:

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经教育部认证)、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随迁落户。

开发区迁往中心城区落户:

本市开发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有自有产权房屋的,可以申请户口迁移。

注:1.中心城区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2.开发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

积分入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积分落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当年积分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

备注:常态化受理。当年3月、6月、9月、12月集中审核前三个月受的积分入户申请信息。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指已取得入户资格且通告公布可以入户人员的办理落户时限。

>>>点此查看武汉各类落户情形申请条件

办理材料

大学毕业生落户:

1、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

2、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丢失的,由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登陆账号供民警核查学籍信息;

3、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及关系凭证,该自有房屋已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在租住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在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房主书面借住证明;

4、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

5、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未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

开发区迁往中心城区落户:

1.《申报户口登记表(迁移登记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

4.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5.同户配偶、子女、父母随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

积分入户:

1.《武汉市积分入户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申请积分材料: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积分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一览表》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点此查看武汉各类落户情形申请材料

线上办理渠道

线上申报办理入口:

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点此进入

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微:点此进入

线上申报办理流程:

以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微办理为例,关注并打开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官放微信,点击底部菜单栏“微警务”,在“常用业务”板块点击“查看更多”,再点击“迁入登记”,点击对应办理事项,仔细阅读后点击右上角“申报”根据提示登录后完成网上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户口迁入不支持网办,“申报入口”为灰色的则无法网上申报,可以选择线下办理方式申办。

线下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事指南